江安再次发现了芎,他想打死它,可他发现他打不死它。子弹飞到它所选择的位置已是强弩之未。
可是从此江安只想打死芎。
江安已经明白所有的狼都是乌合之众,唯有芎是精英。是芎在和他斗智。是芎给他设了个陷阱。如果他死,必死于芎之口。
江安想:我一定要留颗子弹给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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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安的这种想法只存在了一个小时。
一再撞击车门的几只猖狂的狼消耗掉了江安的最后几颗子弹,它们已经撞松了车门,咬破了车窗玻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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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第九天呢还是第十天?江安举起了电工刀。江安渴极了也困极了。江安有四昼夜没进一口水了。
在这四昼夜里,沙漠上还刮了两昼夜干燥的大风。
但江安还是举起了电工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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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亮的刀锋在阳光下像宝石一样光芒四射,芎看见了。
芎站立起来,抖了抖身上的毛,从容不迫地向江安走过来。
江安笑了。他紧紧地握住了电工刀。
他牢牢地盯着芎。
血从他焦裂的嘴唇渗了出来,他靠在椅背上,神志恍惚,虚弱得像个婴儿。
沙漠和天空,月亮和太阳,时间和空间甚至生存和死亡都消失了,但他紧紧地握着电工刀。
这也是一个晚霞漫天的黄昏,狼藉满地的战场突然十分静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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芎和江安是在长久的对视之后猛然扑向对方的。
紧接着,那柄雪亮的电工刀飞出驾驶室,闪电一样划破了沙漠红色的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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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小说取材四十多年前发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一次事故。事故是在半年之后被另一辆迷途的车发现的。那辆美式大卡车性能良好,加上油就可以开动。驾驶室里有一小堆人骨和一本日记,日记里把一只狼领导称作芎。
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五日于武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