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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叶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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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07-5-27 21:27:00 字数:391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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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的废话

至于是如何和小眉认识的,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,只记得那天太阳当空照,花儿对我笑,小鸟说操操操,喔,不对,那天好象国际上又出了件什么事儿,于是我们几个兄弟以此为由撮了一顿,中午我喝了太多的酒,头有些昏,腿有些沉,舌自然也有些笨了,一个人到街上的书铺借了本小说便直奔大南门外的烂草地,准备刮刮江风,冒充一下孤独;抽抽小烟,模仿一下绝望。

只是有太久没有出门了,所以没想到七月的太阳竟然会这么毒。

当然,这是一个常识,但现在我的问题就是缺乏常识。于是在石凳上坐了五分钟后,我便决定脱下满身汗臭的格子短袖,做个脱衣的俗人,脱俗之人。

当我的手指伸向短袖的第三个扣子时,不期有一道很清凉,很清凉的声音从我的正前方响了起来:

“天气还真是热呀!”

甜甜的、酸酸的、有营养……我自顾自地笑了笑,第一个反应是,这绝对是一个雌性动物才能拥有的声音,而且一定是个小雌。

我的第二个反应是,赶忙把第二个扣子给扣了起来。

我的第三个反应是,脑袋嗡地一声……世界果然大不同,居然有女子主动找我搭讪。

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,用了半分钟的时间,猜度了种种可能,唯一把美女相约的可能排除掉后,勇敢地抬起头来,面对这个脸上可能涂了八层防晒霜的恐龙。

若没有眼花的话,那是一个穿着平山绫那种式样裙子,像萧淑慎一样叉着腰,左手学徐熙媛那样用花手帕扇着风,长的酷似没发胖之前的深田恭子模样的女孩,在用李艳的招牌眼神望着我。

一瞬间,我觉得喝酒之后的口好渴。

由于自己生就是个衰命,于是我拼命地告诫自己,这绝对是个幻像。对!今天的阳光太过耀眼,而自己又是刚闻韶乐,数月不知肉味。所以这绝对是个幻像!

可我的肋骨下方,肩胛骨前方,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,常是酸酸的地方,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。我一时失措,急忙用拇、食二指,曲成蟹螯之状,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……对,掐死你的温柔。

一掐之下,始知今季并非春日,故眼前美景绝非春梦。

其实现在想起来,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。

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。

大约看我呆了太久,女孩子笑了,轻声道:“天好热啊!”

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,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,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,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:

“对呀,好热的天啊。”

女孩闻言一笑,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。

“这么热的天,还看书啊?”

我很沉着地点点头,故作镇静道:“嘿……瞎看呗!”,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《潇洒出阁》,闻佳人发问,心中不禁大窘,封面已然湿透矣。

“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。”

“是吗?”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。

“你在哪儿上学了?”

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,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:“加里敦大学。”

“喔。”那女孩似觉诧异,又有些失望。

我有些不甘心,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,就这般无疾而终。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,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,缓缓吟道:“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,看这烈日当空,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,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。”

不出我的意料,那女孩一愣之后,忽地掩嘴而笑。但出乎我的意料是,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,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。若纯以声音论,那笑声像银铃,像黄莺,像百灵(当然,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),像火锅旁的冰啤酒,像何伟炸的花生米旁的枝江大曲,像一中球场上那青青的草,还像什么来着……

只是若这笑声是因我而发,那未免就有些难堪了。我皱了皱眉,以示我的不爽。却闻笑声不止,间有俏声道:

“怎么你的声音忽上忽下,就像坏了的黑管一样。”

提到黑管,不由想起了一位同学,听说他在大学里就学这个的。也因如此,我才知道黑管是个乐器。我一面想着,却未料一面就说了出来:

“我知道黑管是件西洋乐器。”

她一愣,又笑了起来。我也只好陪笑,但坚决不陪别的。

她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,用那条花手帕扎了起来,坐了下来,饶有兴致地看着我。

饶有兴致!我敢用我父亲的人格发誓,她只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,绝不可能对我有什么意思。

不过我并不反对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,有这样一个女孩陪我晒太阳,虽说这真的有些莫名其妙。

她又向我手上的书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。

我强颜道:“我姐姐在医院住院,给她借去看,医生又不准。所以……”

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,眼神中却带着一抹俏皮的调笑之色。

当我正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时候,她笑着说:“其实席娟的书真的挺好看,风行两岸三地,清新可人,人称冰淇淋小说。”

说话的神情,颇似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发行商。

于是,这下轮到我笑了。

对了,冰淇淋小说。对了,她的笑,就像夏天里的冰淇淋

正当我回味在冰淇淋的甜美中时,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危险的讯号。只见这女孩向我发出了一个蠢蠢的笑容。我心一紧,却听她甜甜道:

“今天天真热,如果能吃上冰淇淋就好了!”

我搔搔头,好生不解,只觉眼前这似乎应该是酒吧里的情节,而且女主角一般都会说:“嗨!能请我喝杯妈爹的吗?”

虽说老爸,老妈的东西都挺贵,但毕竟气氛合宜,像这般在烈日之下的滨江公园,一个年轻娇俏的女孩子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胖男人“强要”那不值钱的冰淇淋吃,悠悠苍天,此何人哉?

不过看她的打扮,怎么也比我有钱啊。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,不由困惑了。(扯淡,哪想的到那儿去。)

虽说我不介意请美女吃吃冰淇淋,聊聊天,因为想像中那种感觉应该是好极了。但当我用手轻拍自己的腰包后,便不由学起那齐什么王来,用最自然的口气,最不自然地接了下去:“这么热的天,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儿来干吗,不怕晒黑了吗?”

女孩子很执著地望着我。

“能请我吃冰淇淋吗?”

相信我,我从未遇到过这般不知头尾的事情。

恰好在这时,一个卖冰棍的小贩吟唱着冰淇淋之歌从我们身边走过,他以军情局特务的敏锐嗅觉,觉察出了这看上去毫不般配的男女之间,似乎将要给他创造无限商机。

面对着小贩饥渴的眼神,再回头看看她比小贩还饥渴的眼神,我在心中浩叹一声,认输了吧。

“来个蛋卷!”

小贩正色道:“美怡登的脆皮又出新品种了。!

“来个蛋卷!”

“新种脆皮,好吃的很!”一口四川腔。

龟儿子!我暗骂一句,还是老乡哩,这点面子也不给。

就当我和小贩以绝世内功透过凌厉眼神暗自拼杀之际,那清清的声音,懒扬扬地说了一句:

“你个老子的烦不烦啦!说蛋卷,就蛋卷啦!”

付钱,撕纸,送入嘴中。

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,实未料到美女也会说粗话。

“喂!别这么看着我。”她一边从红樱桃之唇内吐出丁香之舌品味着如雪美味,一边递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。

“你一个大男人,怎么做事这么拖沓。是你买他的东西耶!怎么搞的好象你欠他似的。”

我这才注意到她说话,神情都干净俐落,吃冰淇淋的速度更是让人望而生畏,让人好生……佩服。而且说的话听上去似乎也有几分道理,不过我还在纳闷,凭什么我要请她吃冰淇淋。

我搔搔脑袋,闷头闷脑地问道:“为什么……”

“为什么请我吃冰淇淋?”

我点点头。

她擦了擦手,再擦了擦嘴,站起身来,原地转了一圈,以手支颌,对我眨了眨眼,似是用尽全身之力强忍住笑,问道:“你看我怎么样?”

我老老实实答道:“生平未见之美女。”

她很诚恳地点点头,道:“一来证明你近视的度数不是太高。二来说明美丽的东西总是不容易被掩盖的。”

接着又是一串银铃似的笑声,笑声之下是有些失神的我。

她坐在了我的身旁,满是笑意地望着我。我这才看清了她的容貌。在心里暗赞了一声:“真她妈生的漂亮!”

她妈的确把她生的很漂亮。

看着她那清亮的眼,俏直的眉,润红的唇,随风摇动的衣摆,阳光投射在草地上的细长的影子。我不知怎地,感到了一丝媚惑之意。此意与此女无干,纯是鄙人修行太低之故。

“请你生平未见之美女吃个冰淇淋,有这么痛苦吗?”

我回答的更老实了。

“我缺钱花。”

“你自己怎么不吃呢?”

未待我回答,她已抢着大悟了。“真的是很缺钱花。”

“好啦!看在你请我吃冰淇淋的份上,陪你聊会儿吧。”她以施舍的口气说道。接着伸了个懒腰,将双手合拢伸到裙后,肆意地伸展着身体,曲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形,极具美感。

我闻言本有些不悦,但看在她伸懒腰都伸地这么漂亮的份上,也就罢了。

于是,开始聊天。

本次聊天,从席娟的小说开始,说到台湾的言情市场,再哀叹武侠风潮的没落,亦悲于温瑞安的自我放荡,再到讥笑温瑞安,真的以为自己是个武功高手,还时常穿些功夫服,拍些恶照,损害我们的视网膜。再到痛骂成龙的崇洋媚外,又很痛心吴宇森地堕落,又一致同意发哥发福之后果然更有男人魅力,并共同声讨李安很是老土。

说起李安曾导过理智与情感,就一同可惜没看过原著,便很有默契地认为外国小说实在是很乏趣味。

当然也偶有分歧。她说初看废都时,兴奋地想找朋友来研讨。我说你那还不如去看往事回忆录。她问我那是什么,我愣了一愣,她又抢着大悟,脸红了一红。

于是不谈小说了,说起了九九的鸭头很进味,又说九九九的鸭头大概是九九的徒弟做的。她说三十八块钱一斤的香辣蟹,只有果园路那家做的比较好。我说二十块钱一锅的肥肠,还是要到四零三底下去吃。她说看见桌上的男人喝酒时,她便很想喝鲜橙多,主要原因是因为看别人喝酒,她的胃也会跟着不舒服。我说我喝多了之后,也很想喝鲜橙多,并且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很吸引我。

她说看见迪吧里的那些小女孩摇头晃脑,很恐怖。我摇头晃脑一番后说,其实迪吧我还没去过。她说海王星的咖啡馆里有钢琴,不过弹地很糟糕,我终于兴奋地说,海王星?我进去过,十几个人拼了两张方桌,准备喝啤酒,结果被一个小资情调高涨的女同学带着落荒而逃。

本次聊天还聊了很多,最终结束于我的一句不合时宜的问话:

“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,居然和我一样,这么有空?”

她抿着嘴笑了笑,笑应该是对着我笑的,眼神却像是漂到了别的地方。她说了最简单的六个字,也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六个字:“

“送一个朋友走了。”

原来气氛的变化,远远迅疾过气温的变化。

她站起来,给了我一个温柔的笑容,学着松隆子的模样,把脑袋微微一侧,轻声道:“我得走了,谢谢你的冰淇淋。”

我也站了起来,给了她一个平生最温柔的笑容,用轻到听不到的声音说道:“谢谢你陪我这个无聊人聊天。”

(对不起,平生最这三个字,似乎又有些滥用了。不过我经常就是这样的。)

“再见!”

古龙说过,再见的意思往往就是不再见面。这意思我懂,但从未遇到过,今天和这不知名的女孩,应该算是一例吧。我有些恼火地想着。

已走出十几步的她,忽然转过身来,把手插在那大花裙子前面的大口袋里,侧着脑袋想了会儿,喊道:“请无聊人说出自己的三大优点。”

我笑了笑,喊道:“穿花裙子的花姑娘请先。”

“我的第一个优点是漂亮,妈妈生的;我的第二个优点是美丽,爸爸养的;我的第三个优点是可爱,自己装的。”

“那么我的第一个优点是老实,姐姐打出来的;我的第二个优点是诚恳,妈妈教出来的;我的第三个优点是木讷,一个姓袁的混俅老师逼出来的。”

“那好,无聊人,真的再见了哟!”

“很好,花姑娘,可以再见了耶!”我从不知道,一旦面对美女,我的语调也可以这样肉麻。

她回头走了,一边背着向后摆手,一边说道:“再说一句话,你长的有点儿像JHT,就是胖一些。”

JHT是谁?我不知道,不过有人说自己跟帅哥的区别只是胖一些,我已是感激涕零了。

不知是哪里来的灵感,我大声吼道:“8348065!”

她愣了一愣。

“我的电话号码。”

她回头看了我一眼,忍不住笑了起来,似乎觉得真的很好笑。不过细细想来的确很好笑,从未见过那个男人用我这般愚蠢的方式,进行这种工作,似乎有些乾坤易位的感觉。

“陌生人的电话号码,我一般是记不住的。”

我摊摊手,做洒脱状,道:“无所谓啦。记不住,是你的幸运。万一记住了,就是我的幸运。”

她又笑了,真是个爱笑的人,而且抿着嘴笑的样子真的有点儿傻傻的……不过我喜欢。

老天爷其实并不公平。

比如说把人类生生地分成了两性,地位却有些悬殊。本来男人喜欢女人,女人喜欢男人是天公地道,若强要逆势而为,的确是有些糊涂。但我很不服气的是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都被称作阴阳人,成为包龙星嘴下的烂腐。而不喜欢男人的女人,有个男人却给取个名字叫水母阴姬,笔下满是崇拜之情。另一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名字更夸张,居然叫什么日后。

想当太阳吗?我一向以为女人在她的男人面前才可能成为太阳。

还好,我是喜欢女人的。

尤其喜欢美女。

但只是远观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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