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来自文明的贵客
照理说,事前应该有某种警讯的,但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。事情已经在进展中,那群掠夺者坐在好几里外,等待他们的猎物。我在一个钟头前打开了行囊,明天将会被帖上“无人领取”的标签,存放在贮藏室,月复一月。我将成为又一个在国外失踪的美国人。
那是个闷热的十月早晨。我站在澳洲一家五星级旅馆门口,望着门前的车道,等候一个素未谋面的信差,非但没有一丝警觉,反而感到无比欣慰,我是那么开心,那么兴奋,那么充满成就感和自信。心底里我有一个预感:“今天会是美好的一天。”
一辆敞篷吉普车驶进环状的入口。我还记得,听见轮胎碾过滚烫的柏油发出嘶嘶的声音。一簇璀璨的水花,洒过车道旁艳红天花菜的叶子,喷到生锈的车身上。吉普车停了下来,司机---三十岁的原住民---朝我这边望了望。“上车吧!”他那只黝黑的手招了招。他来接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人;我在等待人家来接我,去参加原住民部落的一场聚会。那位穿制服的澳洲门房流露出很不以为然的表情。在他那双锐利的蓝眼珠注视下,我和司机心照不宣,我们就是对方要找的人。
在我蹬着高跟鞋,挣扎着钻进那辆全地形的车子之前,我就已经感觉到,我穿得太正式了。坐在我右边的年轻司机,只穿着短裤、脏兮兮的白T恤和网球鞋,没穿袜子。我原以为,他们安排交通工具接我去会场时,派的是正规的车子,也许是一部荷登牌轿车,那是澳洲汽车制造业引以为傲的产品。我做梦也没想到,他竟然开着一辆敞篷车来接我。唉,我宁可穿得过分正式,也不愿穿得太随便去参加这场聚会----他们颁奖给我的典礼。
我向司机说明自己的身份。他只点点头,看来他早就知道我是谁。我们的车子驶过门房时,他朝我们皱皱眉。我们行驶在这座滨海城市的街道上,经过一排排前面有游廊的房屋、一间间牛乳点心店、一座座寸草不生的水泥公园。车子绕过一处园环,那儿是六条马路的交汇点,我紧紧抓住车门的把手。车子驶出城后,换了个方向,太阳掉在我们身后。我身上那件新买的桃红色套装和搭配的丝质衬衫,已经热得让人浑身不舒服。我原以为,会场是在城市的另一边,,但我猜错了。车子驶上和海岸平行的高速公路。会场显然设在城外,比我想象中还要远。我脱掉外套,心中责怪自己,为什么事先不询问清楚。幸好我的小皮包里还有一把梳子,而我那头及肩的漂白发丝,也束拢成一根时髦的发辫。
踏上神奇之旅
从接到最初的那通电话开始,我就一直充满好奇,虽然接到电话的那一刻,我并不真正感到惊讶。毕竟,我曾接受过其它民间团体的褒奖,而目前进行的计划也称不上成绩斐然;我帮助那些居住在城市、公开表示厌世的混血原住民成年人,找到人生的目标,建立经济基础---这项成就迟早一定会受到肯定。我感到惊讶的是,发出邀请的部落居住在两千哩外,澳洲大陆另一边的海岸,而我对任何一个原住民部族,所知都很有限,除了偶尔在闲谈中听到别人提到他们。我不清楚,他们究竟是组织严密的部族,抑或像美洲原住民,普遍存在着极大的差异,包括语言。
我真正感到好奇的是,我会得到什么奖品?另一块雕刻的木质奖牌,让我寄回堪萨斯城的老家,存放在贮藏室,还是简简单单一束鲜花?不,希望不是鲜花,在华氏一百度的这种天气,把鲜花带上回程的飞机太麻烦了。司机一如原先约定的,准时在中午十二点抵达。因此我晓得,当然,我是去赴一个午餐之约。我感到好奇,一个原住民评议会究竟会招待我吃什么?但愿不会是通常由饭店承办的澳洲酒席。也许是自助便餐,那我就第一次有机会品尝原住民的菜肴了。我希望看到一张摆满彩色瓦锅的桌子。
这会是一椿美妙奇特的经验;我期待着这值得记忆的一天。我随身携带的小皮包,是为今天的盛会而买的,里面装着一架三十五厘米摄影机和一台小型录音机。他们没有提到麦克风和聚光灯,也没提到要我发表一场演说,但我还是准备了。我最大的好处之一,就是未雨绸缪。毕竟,我今年已经五十岁,这辈子已经尝到够多的困窘和失望,凡事不得不给自己留下后路。我的朋友总是赞叹,我是那么的自足自给。“她锦囊里总是有第二条妙计!”我听见他们这么说。
一列公路火车(这个澳洲名词,指的是一群卡车,每辆拖着好几辆庞大的拖车,以车队的形式行使公路上),和我们擦身而过,朝相反方向行进。它们从迷朦的热浪中窜出,奔驶在柏油路中央。司机猛然转动方向盘,我从回忆中惊醒过来。车子离开公路,驶下一条颠簸不平的泥巴路,一连好几哩,不断扬起雾一般的红色尘埃。路上两条深深的辙迹忽然消失了,我发觉前面已经没有路。车子蜿蜒穿梭树叶间,跳跃过锯齿状的沙地。好几次,我想跟司机聊聊天,但这辆敞篷吉普的咆哮和车子底盘的震荡,加上我的身体忽上忽下的颠簸,使聊天变成不可能。我必须紧紧阖起上颚和下颚,免得让牙齿咬到舌头。显然,司机也没兴趣打开话匣子。
我的头颅颠荡着,感觉上我的身体就好象小孩子玩的布娃娃。我愈来愈觉得燥热。我的玻璃丝袜仿佛在我的脚上融化,但我不敢把鞋子脱掉,担心它会弹出车外,掉进我们周遭一望无际的红褐色平野中。我不相信,这位沉默的司机会停下车来。每次我的太阳眼镜变成迷朦一片时,我就用裙摆擦一擦。我的胳臂只要动一动,汗水就像决堤的河水般倾泻了出来。我感觉到我脸上的妆在融化,想象中,我两颊涂着的胭脂,宛如一条条红色的水流,流淌下我的脖子。在颁奖典礼举行之前他们得给我二十分钟补妆。这点我一定要坚持!
我看看表;进入沙漠已经两个钟头。记忆中,这是多年来我最感到燥热和不舒服的一次。司机一直保持沉默,除了偶尔哼个一两声外。我忽然想起:他还没自我介绍。说不定我误上了贼车!这种念头实在太傻了。我下不了车,而他对我这个乘客显然很放心。
摆脱文明的牵绊
四个钟头之后,车子驶到一幢波状洋铁皮搭盖的建筑物前。屋外有一小堆闷烧的火,两个原住民妇人看见我们走过来,就站起身。她们都是中年妇人,个子矮小,衣衫单薄,脸上堆满温馨的笑容。其中一位戴着束发带,使她那头浓密卷曲的发丝四下流窜出来。两位妇人身材都显得苗条、结实,有如满月的圆脸上,闪烁着明亮的褐色眼睛。我跨下吉普车时,司机说:“顺便一提,我是这儿唯一会说英文的人。我充当你的翻译,也当你的朋友。”“这下可好了!”我心里想。“我花了七百块钱,买飞机票、住旅馆,还连英文都不会讲,更不用提鉴赏流行的服饰了。”
既来之则安之,我还是试着跟他们打成一片吧,但内心深处我知道我办不到。
那两个妇人操着粗糙的异国口音,听起来不像说着完整的句子,而像一个一个单字。我的翻译转身向我解释,参加聚会之前,得先净身。我不懂他的意思。没错,我身上沾着好几层灰尘,一路坐车前来,满身热烘烘,但这似乎不是他所指的。他递给我一块布,我摊开一看,发现那好像是一块用来包裹身子的破布。他告诉我,我必须脱掉身上的衣服,把那块布穿上。“什么?”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。“你不是开玩笑的吧?”他板着脸,重复一次指令。
我望望四周,想找个地方换衣服,但找不到。我还能怎么办?一路千辛万苦来到这儿,打退堂鼓也未免太晚。那个年轻的翻译走开去了。“哦,管它的!换了衣服也好,凉快些。”我心里想。于是,我尽可能小心翼翼地脱下身上的那套新衣裳,整整齐齐叠成一堆,然后换上当地的服装。我把随身的东西堆在旁边一块大圆石上,而不过数分钟之前,那块石头还被充当为凳子,给侍女们坐。我身上围着那块朴素无华的破布,感到浑身不对劲,后悔花钱买那套“让人眼睛一亮”的新衣裳。
年轻的翻译又走回来。他也换了衣服。他站在我面前,几乎一丝不挂,只围着一块布,就像穿游泳裤般,和火堆旁的妇人一样打着赤脚。他发出进一步的指令,要我脱掉身上每一件东西:鞋子、丝袜、内衣和多有珠宝,连发夹也不得留下。我的好奇心渐渐消退,取而代之的是恐惧,但我还是顺着他的指示去做。
我记得我把珠宝塞进鞋尖里头。我也做了一些妇女很自然会做的事,这是出于本能,不是后天学来的---我把内衣藏在衣服堆里。
他们把嫩绿的柴枝加进闷烧的煤堆中,一簇灰色的浓烟升起。头上绑着束发带的妇人拿着一件东西,看起来像是一只大黑鹰的翅膀。她把它张开来,形成一柄扇子,在我面前从头到脚扇着。烟雾缭绕,使我直呛。接着,她伸出食指,在空中画了个圆圈,我懂得这是“转身”的意思。同样的熏烟仪式在我身后重复一遍。然后我遵循指示,跨过火堆,穿过烟雾。
最后,她告诉我,我已经净过身子了,可获准进入那间用洋铁皮搭盖的小屋。一个肤色深褐的男人护送我走到门口。这时,我看见刚才的妇人捡起我那堆随身物品,举到火堆上。她瞅着我,笑了笑,当我们的视线交集时,她松开了手,让那堆宝贝掉下。我拥有的东西全都送进火中!然后她向我做了个手势,要我跨过火堆,穿过烟雾。
那一刻,我的心凉了半截;我深深叹了口气。我不晓得为什么我没有提出抗议,也没立刻过去抢救我的东西。
我没这么做。那位妇人脸上的表情显示,她这样做并非出于恶意,只不过想以这种方式,对一个陌生人表达一种独特的好客之道。
“她没见过世面,”我心里想。“她不懂得信用卡和证件这些东西。”幸好我把飞机票留在旅馆。我在旅馆也留下其它衣服,到时候,我只有硬着头皮,穿着现在这身衣服走过旅馆大厅。我记得我对自己说:“喂,玛洛,你这个人挺有弹性的,何必为这档子事伤神呢?”
不过我心里确实已经盘算好,稍待一会,我用从灰烬中把我的一枚戒指挖取回来。但愿我们坐吉普车回城里时,事与愿达。
只有在回顾时我才了解,剥除身上珍贵的(而我认为必须的)珠宝,本身就具有象征的意义。我当时并不明了,对这些人来说,真正的时间,和风靡全世界的镶钻金表上所显示的时刻毫无关系。
很久以后,我才会了解,摆脱物欲和某些信念的牵绊,在我寻求人类“生存”意义的过程中,早已注定是极为必要的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