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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自知者明

【原文】
 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知足者富,强行者有志。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者寿。
 
【译文】
 
能够了解、认识别人的是智慧的,能够了解、认识自己的才是高明的。能够战胜别人的人是有力的,能够克服自身弱点的人才是刚强的。知道满足的人是富有的,努力不懈的人是有志气的。始终不离根基的人就能够长久,肉体死了但精神永存的人才是长寿的。

【导读】

“知人”、“胜人”十分重要,但是“自知”、“自胜”则更加重要。一个人只有能省视自己、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,并且坚持不懈地推行,才能够算作真正的长久。
 
【解析】
 
本章讲个人修养与自我设计的问题。老子从道的立场上阐释了智、明、有力、强、富、有志、久、寿的概念,主张人们要丰富自己精神生活。在老子看来,最能体现道家观点的是“自胜者强”和“知足者富”两句:“知人”、“胜人”十分重要,但是“自知”、“自胜”更加重要。他认为,如果一个人能够时时反省自己,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,并且切实推行这一信念,就能够保持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精神面貌。
 
本章只寥寥数语,看上去浅显易懂,实则蕴含着极其深奥的道理。
 
“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”老子认为,能够分别外人和外物的人,只能算得上是拥有了世间的庸俗智慧。那么,什么样的人才算是拥有世间的大智慧呢?通过外事外物反省自己,从而体察到生命的本来面目的人,才算得上是有大智慧,也就是“明”。老子还认为,依靠武力战胜别人的人,只能算得上是有力量,因为这个力量是大道赐予给人们的,它是大道的生命活动本身的体现。那么,什么样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强者呢?能够战胜自己私欲和成见的人,这才是真正的强者。人的私欲是没有止境的,而且危害很大,如果一个人能够克制自己的私欲,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,才能无所不容,他自然是强大的。
 
老子在本章中所提出的“知足者富”与我们通常所说的“知足常乐”有很大的不同,我们所理解的知足常乐,意为知道满足总是快乐的,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安于现状,这与老子所阐释的思想大相径庭。什么才是真正的富有呢?真正的富有不是家财万贯,也不是拥有宝马香车,真正的富有不是你实际拥有了什么,而是你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摒除私心杂念,抛弃自己的妄想。只有做到这一点,才能称为真正的富有。
 
什么是妄想呢?人们在观察具体事物时,了解到大道的生命运行的轨迹,那么这个轨迹以内的事物便是道赐予我们的,也是我们理应获得的;而在这个轨迹以外的事物,便都不是我们应该获得的,如果我们产生了获得它们的想法,这就叫作妄想。妄想是难以实现的;即便实现了,也不会给我们带来益处;即使我们获得了微小的益处,这种益处也不会长久地保持下去。大道既然生了我们,就一定会赐予我们所需要的一切,我们还要奢望其他的什么益处呢?一个人担忧自身的处境,这就是对大道的不理解和不信任,从而违背了大道,必然会受到大道的惩罚。如果我们不妄想得到什么,也就无所谓得到和失去什么,自然无所有无所不有了。做到了不妄想,才算是真正的富有。
 
“强行者有志”。有句俗语叫作“人贵有自知之明”,而最早表述这句话的,就是老子。什么是“自知者明”呢?就是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、对待自己。一个人能做到有自知之明,这才是最聪明的'最难能可贵的。联系前面几章的内容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“强行者有志,,中的“强”,指的不是自恃武力高强而妄自逞强的意思,而是指“自知者强”。什么是“自知者,,呢?就是能以外界事物来反省自身,从而确认生命本来面目的人。自知者十分明确生命本身的意义,也十分了解自我和他人的关系。他们深刻懂得,只有真正地把握自己,才能彻底摒除自己的私心杂念,实现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(在这里所讲的不是要束缚自己的观念,而是要彻底解放人性),而天理和人欲是对立统一的关系。天理,指的是事物本来的合乎生命自然之道的东西;人欲,指的是自己主观滋生的不合乎生命自然之道的东西。天理是客观的,人欲是主观的,二者之间往往会发生冲突,只有克制住自己的欲望,才算是真正的强者。
 
“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者寿”,这句话与上文有隔离之感:“不失其所”意为落叶归根,它所指的有两个意思:一个是叶子会回归到生它养它的根系中去;一个是人类也会回归到孕育他们的天地中去。人从出生到死亡,不过短短的几十个春秋。生老病死是合于道的自然规律,我们没有超越生命大道的能力,生死不是我们能够掌控得了的。在老子看来,“所”是我们最终要去的地方,是自然之所,是我们合于大道的切合点。我们从最初的不愿接受死亡,到现在的读懂人生、直面生死,正体现了天道不可违背的道理。我们只有顺应天道,与大道合为一体,才是真正做到了“久”和“死而不亡”。一滴水归人到它的生命之所——大海中去,它们就永远也不会消亡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
 
在本章里,老子极力宣传“死而不亡”,这体现他“无为”的思想主旨。“死而不亡”的观点,并不是宣传“有鬼论”,也不是宣扬“灵魂不灭”,而是说人的身体虽然消失了,但人的精神是不朽的,所以可算做长寿了。清末民初的著名思想家梁启超曾说,人的肉体寿命不过区区数十载,人不,可能长生不老,但人的精神则可以永垂不朽,因为他的肉体虽然消失了,但他的学说、思想及精神却能够长期影响当代及后代的人们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人完全可以做到“死而不亡”。梁启超的这种观点,主要就是受了老子思想的影响。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 
知人者,智而已矣,未若自知者,超智之上也。胜人者,有力而已矣,未若自胜者,无物以损其力。用其智于人,末若用其智于己也。用其力于人,未若用其力于己也。明用于己,则物无避焉;力用于己,则物无改焉。
 
了解别人的人,聪明而已,了解自己的人,才是超越了聪明的。能够战胜别人的人,有力量而已,能够战胜自己的人,他的力气不会被外物损耗。把智谋用在别人身上不如用在自己身上。把力量用在别人身上的不如用在自己身上的。将自己明了、看透,外物就在你眼前准确清晰地呈现;力量用在自己身上,就不必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外物了。
 
知足,自不失,故富也。勤能行之,其志必获,故曰“强行者有志”矣。以明自察,量力而行,不失其所,必获久长矣。虽死而以为生之,道不亡乃得全其寿。身没而道犹存,况身存而道不卒乎。
 
自己感到满足了,就不觉得缺失什么,当然就富有了。勤奋努力的人,他的志向必会实现,所以说顽强努力的人是有志的。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,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,不偏离自己的位置,必然能够长久。虽然死去而依然能发挥活着时候的作用和影响的,道不灭亡,他的寿命就没有完结。躯体死去但是道的影响还是存在的,何况躯体存在,道也存在呢?
 
苏辙《老子解》
 
分别为智,蔽尽为明,分别之心未除,故止于知人而不能自知;蔽尽则无分别,故能自知而后可以及人也。力能及人而不能及我,能克已复性,则非力之所及,故可谓之强也。
 
知足者所遇而足,则未尝不富矣。虽有天下,而常挟不足之心以处之,则是终身不能富也。不与物争而自强不息,物莫能夺其志也。物变无穷而心未尝失,则久矣。死生之变亦大矣,而其性湛然不亡,此古之至人,能不生不死者也。
 
能够区分事物之间的细微区别是聪明的,能够将阻碍自己认识、理解的因素除尽才是明了。如果还是执着于事物的区别,那就只能够了解别人而不能了解自己;遮蔽自己的因素除尽了,事物之间就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,就能够了解自己然后再去了解别人。身体的力气能用在别人身上,没法用在自己身上,能够克制自己,恢复本性,不是靠身体的力气能完成的,所以这也是一种强壮。
 
知足的人无论在什么境遇都会感到满足,所以没有不富裕的时候。即便拥有了天下,还总感觉不满足,那永远也不会富有。不与外部事物争夺而努力完善自己,外物没有能改变他的志向,阻挡他达到目标的。事物的变化是无穷的,但是人的内心保持稳定,人就能长久。由生到死、由死到生这种变化也是非常大的了,但是人的本性并不灭亡,就像古代最高明的人那样,能够不生不死。

【经典解读】

在上一章中老子说有了名分以后要知止,如此方可不殆。本章老子提出了“自知”、“自胜”、“知足”、“强行”等概念,在“知止”和“进取”两方面来论述如何加强个人的修养。章中内容和第十六章相接近,可以相互参考。

“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”。知人不易,大文豪苏轼曾感叹:“人之难知,江海不足以喻其深,山谷不足以配其险,浮云不足以比其变。”所以,老子说了解别人是拥有智慧的表现。但了解自已却更难,这才是真正的明白。俗话说“人贵有自知之明”、“医生不能治自己,卜者不能算自己”,人们看到的总是别人的事物,听到的总是别人的声音,感觉总是和别人相处时得来的,所以对自己的了解要比了解别人难得多。只有认识自己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大智慧。第十六章中言:“知常曰明……知常,容。容乃公,公乃全,全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”其实,只有“自知”才能达到“知常”,只有了解自己,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,才能吸纳别人的优点,包涵别人的缺点,才能做到胸怀广阔,才能最后达到“没身不殆”,即本章的“死而不亡”。
 
“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”。战胜别人只能说明自己能力、力量很高,但只有战胜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,才能不断地前进、超越。战胜自己就要同自己的弱点、缺陷、惰性做斗争,它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自制力、毅力、恒心,真正的强者就要敢于面对,并战胜自己的偏执和欲望。由此更可以看出老子所说的顺道、随性并不是放纵自己的欲望,老子的思想也不是消极的,而是充满着正能量,他要人们在认识自己、战胜自己中不断前进。
 
“知足者富,强行者有志”。人们既要懂得知足常乐的道理,又要不断进取,做个强行者。何谓“知足”呢?就是立足于现实,不做妄想家,不被欲望所驱使。何谓“进取”呢?就是人生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,在立足于现实的基础之上,不断追求新的进步,胜人、自胜。人和其他动物不同,人是有主观意志的,所谓“域中有四大,人居其一焉”,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吃饭、睡觉、繁殖,还应该有精神追求、有目标、有理想。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,这样才不至于沦落为行尸走肉。
 
“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者寿”。人皆有立身之本,即第二十六章所言的不失根。老子认为的根本就是“道”,只有坚守“道”,人才不会迷失,变为失根之草。人生如寄,倏忽而逝,但“道”是永远不会消失的,老子虽然很早就去世了,但他的思想流传到今天。现在我们所称颂的先贤无不如此,这样的人才能死而不亡,才算做真正的长寿。如果不遵从“道”,为非作歹,即使长命百岁也会被骂一句“老而不死是为贼!”

【哲理引申】

管仲是春秋时齐国名相,他本来辅佐齐桓公的哥哥公子纠,在争位过程中还用箭射过齐桓公。齐桓公即位以后逼迫鲁国杀死公子纠一党,并将管仲押送回齐国。齐桓公本来想当众处死管仲,以泄心头之恨,但他的师父鲍叔牙与管仲是至交,了解管仲的才能,向他推荐让管仲来治理国家。齐桓公听取了鲍叔牙的建议,任用管仲为相,其后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,成为了春秋时代第一个霸主。
 
周襄王七年(前645年),为齐桓公创立霸业呕心沥血的管仲身患重病,已经无法再帮齐桓公治理国家了。齐桓公去探望他,询问他谁可以接受相位。管仲说:“国君应该是最了解臣下的。”齐桓公问鲍叔牙怎么样。管仲诚恳地说:“鲍叔牙虽然是个君子,但他为人太过于刚强,善恶分明,见到别人的小恶终身不忘,这样的人是不能为相的。”齐桓公又问隰朋怎么样。管仲说:“隰朋的为人,眼光远大而能虚心下问。惭愧自己德行不如黄帝,哀怜不如自己的人。对于国政该不管的不管,对于家事不必知的不知,举重而若轻。且隰朋的为人,在家不忘公务,在公门不忘家事;侍君无二心,也不忘自身;如果不得已,隰朋可以作为齐相。”但他接着又说:“隰朋就像管仲的舌头一样,现在我死了,只怕隰朋也不久于人世了。”
 
齐桓公又问,易牙、开方、竖刁等人怎么样。易牙是齐桓公宠臣,擅长烹饪,一次齐桓公吃着他烹的乳猪说:“乳猪是这样美味,不知道婴儿是什么味道。”不久易牙进献齐桓公一道菜,桓公吃了赞不绝口,问易牙这是什么做的。易牙说:“大王曾说想尝尝婴儿的滋味,我就把自己的儿子杀了,做成这道菜。”齐桓公惊愕之余,叹道:“易牙爱我比爱自己的儿子还亲啊!”开方是卫国公子,却孤身入齐侍奉齐桓公,连自己的父亲去世都没有回国。齐桓公叹道:“开方爱我胜过自己的父亲啊!”竖刁是齐国的贵族之子,他为了侍奉齐桓公自己阉割了自己。齐桓公叹道:“竖刁爱我胜过自己的身体啊!”
 
然而,管仲却对齐桓公说:“易牙为了满足国君的要求不惜烹了自己的儿子以讨好国君,没有人性,不宜为相。卫公子开方舍弃了做千乘之国太子的机会,屈奉于国君十五年,父亲去世都不回去奔丧,如此无情无义,没有父子情谊的人,如何能真心忠于国君?况且千乘之封地是人梦寐以求的,他放弃千乘之封地,俯就于国君,他心中所求的必定过于千乘之封。国君应立刻疏远他,怎么还能任其为相呢?竖刁不爱惜自己的身体,是违反人情的,这样的人又怎么能真心忠于您呢?这三个人,都是极其危险的小人,宠信他们,国家必乱。”
 
不久管仲病逝,隰朋继承了他的位置,果然不久也病逝了。齐桓公开始听取管仲的遗言,疏远了易牙、开方、竖刁三人。然而不久以后觉得没有这些人在身边干什么都不舒服,吃也吃不香,睡也睡不香。就将管仲的诫言抛到了脑后,不顾鲍叔牙等大臣的劝谏,将易牙、开方、竖刁召回重用。
 
两年后,齐桓公病重。易牙、竖刁见此情景,拥立公子无亏,迫使太子昭奔宋,齐国五公子因此发生内战。齐桓公在宫中重病没人照顾,连吃饭都没有人管,最后活活饿死了。
 
管仲可谓知人了,他既能看到别人的优点,又能看到别人的缺点;既能为国家荐贤,又能劝君主远佞。可惜齐桓公却不能识人,以致落了个活活饿死、蛆虫出户的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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