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郎

【原文】
 
江南梅孝廉耦长,言其乡孙公,为德州宰,鞫一奇案。初,村人有为子娶妇者,新人入门,戚里毕贺。饮至更馀,新郎出,见新妇炫装,趋转舍后。疑而尾之。宅后有长溪,小桥通之。见新妇渡桥径去,益疑,呼之不应,遥以手招婿。婿急趁之,相去盈尺,而卒不可及。行数里,入村落。妇止,谓婿曰:“君家寂寞,我不惯住。请与郎暂居妾家数日,便同归省。”言已,抽簪扣扉轧然,有女僮出应门。妇先入。不得已,从之。既入,则岳父母俱在堂上。谓婿曰:“我女少娇惯,未尝一刻离膝下,一旦去故里,心辄戚戚。今同郎来,甚慰系念。居数日,当送两人归。”乃为除室,床褥备具,遂居之。
 
家中客见新郎久不至,共索之。室中惟新妇在,不知婿之所往。由此遐迩访问,并无耗息。翁媪零涕,谓其必死。将半载,妇家悼女无偶,遂请于村人父,欲别醮女。村人父益悲,曰:“骸骨衣裳,无可验证,何知吾儿遂为异物?纵其奄丧,周岁而嫁,当亦未晚,胡为如是急也!”妇父益衔之,讼于庭。孙公怪疑,无所措力,断令待以三年,存案遣去。
 
村人子居女家,家人亦大相忻待。每与妇议归,妇亦诺之,而因循不即行。积半年馀,中心徘徊,万虑不安。欲独归,而妇固留之。一日,合家遑遽,似有急难。仓卒谓婿曰:“本拟三二日遣夫妇偕归,不意仪装未备,忽遘闵凶。不得已,即先送郎还。”于是送出门,旋踵急返,周旋言动,颇甚草草。方欲觅途行,回视院宇无存,但见高冢。大惊,寻路急归。至家,历言端末,因与投官陈诉。孙公拘妇父谕之,送女于归,始合卺焉。
 
【翻译】
 
江南举人梅耦长,曾讲过他的同乡孙先生在德州做知府时,审理过的一件奇案。起先,一个村子里有户人家为儿子娶媳妇,新媳妇接入家门后,村子里的亲戚邻里都前来祝贺。当喝酒喝到一更过后,新郎从房里走了出来,看见新媳妇穿着鲜艳光彩的衣服,快步地转到房子后面去了。他对新媳妇起了疑心,就紧跟在她身后,追了过去。房子后面有条长长的小溪,一座小桥在溪上架通两岸。新郎眼看着新媳妇从桥上直接走了过去,心中更加怀疑,他急忙喊叫新媳妇,可她不但不回答,反而在远处打手势招呼他过去。新郎急忙赶过去,两个人前后相距只有一尺多远,但到底追赶不上她。就这样走了几里路,他们走进了一座村庄。新媳妇这才停住了脚步,对新郎说:“你们家冷冷清清的,我住不惯。请你和我一起暂时在我家住上几天,然后我们再一起回你家看望父母。”说完,她取下头上的簪子,“嗒嗒”地扣打院门,有个小女童应声出来开门。新媳妇自己先走进门去。新郎一见如此,只好也跟着她走了进去。一进房门,只见岳父、岳母都坐在堂上。他们对新郎说道:“我们的女儿从小娇惯,一时一刻也没离开过我们的身边,一旦离开家,心里就会悲伤难过。如今她同你一齐回来了,宽慰了我们的惦念之心。住上几天,我们一定送你们两人回你家去。”说完,就为他们清扫房间,准备好了床铺和被褥。这样,新郎便在这里住了下来。
 
新郎家中的亲朋宾客见新郎走出门去好长时间也没回来,便一同去寻找他。新房里面只有新媳妇一个人在,也不知道新郎去了哪里。从此以后,新郎家中的人远近寻访,都毫无消息。公婆伤心地不断流泪,以为儿子一定是不在人世了。这样过了将近半年的时间,媳妇家悲伤于女儿没有配偶,就向新郎的父亲请求,想把女儿改嫁出去。新郎的父亲心中更加悲痛,说道:“我儿子的尸骨衣裳都没有见到,无法验证,怎么知道我儿子就一定是死了呢?即使他真的是死了,周年以后再让新媳妇改嫁,应该说也不算晚,你们为什么这样着急呀!”女家的父亲听了这样的答复,心里更加怨恨,于是就把此事告到了官府。孙先生听了女家的控告,感到这个案子的情节十分离奇,一时却无从下手解决,就判定让女家等待三年,吩咐官府立案后,孙先生打发他们两家回去了。
 
新郎住在新媳妇家里,受到了她家人的热情款待。新郎每次和新媳妇商量回家的时候,她也都答应了,却总是拖延着不肯立即启程。这样一拖再拖,就住了半年多时间,新郎心里犹豫徘徊,怎么想都安不下心来。他准备自己一个人回家去,但新媳妇坚决要把他留下来。突然有一天,全家上上下下都慌慌乱乱的,好像有什么紧急的危难要降临似的。岳父急急忙忙地对新郎说道:“我们本想再过三两天后送你们夫妇一起回家去,没有料到还没有为你们准备好礼品行装,忽然间家门就遭到了凶祸之事。不得已,即刻就先送你回去吧。”于是,岳父把他送出大门。刚刚送到门口,岳父就转过身急忙回去了,临别时的应酬举动都是匆匆忙忙的。新郎正想寻找回家的路,回头再一看,岳父家的宅院不见了,只看到有座高高的大坟。新郎大吃一惊,找到路便急忙回家。新郎到家后,详细地说明了事情的前后经过,并与家人到官府禀报了事情的原委。孙先生把女家的父亲召来,告诉了他新郎出走的原因,又劝说了一番。女家又把女儿送回到了新郎家,直到此时,这对夫妇才得以成婚。
 
【点评】
 
中国古代公案题材的文言小说从体制上自唐传奇始分化为两类,一类受案牍文书的影响,比较简短,偏重于案情的叙述,如唐张[族+鸟] 《朝野佥载》所载的公案;一类受史传文学的影响,叙事较详,偏重于人物命运和性格的揭示,如唐李公佐的《谢小娥传》。《聊斋志异》的公案诉讼类小说从体制上也是这么两类。
 
《新郎》篇是民事诉讼公案。新郎在新婚之夜被所谓的新娘稀里糊涂地诱拐到所谓的岳父家居住,而真正的新娘却在家中苦等。大半年后,新郎离去,发现所居的岳父家是大坟冢。
 
那个所谓新娘是鬼还是狐,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式骗婚?案件留下了许多迷惑之处,包括本案的主角新郎到底真是被欺骗、被诱拐还是自说自话、自导自演的婚外情都不得而知,但这也正是小说所要表现的“奇案”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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