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胡田村胡姓者,兄弟采樵,深入幽谷。遇巨蟒,兄在前,为所吞。弟初骇欲奔,见兄被噬,遂奋怒出樵斧,斫蟒首。首伤而吞不已。然头虽已没,幸肩际不能下。弟急极无计,乃两手持兄足,力与蟒争,竟曳兄出。蟒亦负痛去。视兄,则鼻耳俱化,奄将气尽。肩负以行,途中凡十馀息,始至家。医养半年,方愈。至今面目皆瘢痕,鼻耳处惟孔存焉。
噫!农人中,乃有弟弟如此者哉!或言:“蟒不为害,乃德义所感。”信然!
【翻译】
胡田村有家姓胡的人,兄弟两人砍柴,走进了一个幽深的山谷里。他们遇见了一条大蟒蛇,哥哥走在前面,被蟒蛇吞咬住。弟弟起初吓得想要逃跑,看到哥哥被蟒蛇吞咬,于是愤怒地拔出砍柴斧子,向蟒头砍去。巨蟒虽然头部受了伤却还是不停地吞吃。眼见哥哥的头已经被蟒蛇吞下去了,所幸双肩卡在蟒蛇嘴边吞不下去。弟弟万分焦急却又没有别的办法,就两手抓住哥哥的双脚,用力与蟒相争,竟然把哥哥拉了出来。蟒蛇也带着伤痛逃走了。再一看哥哥,只见他的耳朵、鼻子都已经化掉,奄奄一息,快要断气了。弟弟就背着哥哥往家走,一路上歇了十几次,才回到家中。哥哥经过医治休养,半年之后才得以痊愈。至今哥哥脸上都是疤痕,鼻子、耳朵只有孔洞留下来。
啊!山野农夫当中,竟然有如此敬事兄长的弟弟!有人说:“蟒蛇没有吞掉哥哥,是因为被弟弟的道德仁义所感动了。”真的是这样啊!
【点评】
胡田村在今山东淄博张店区,至今犹存,叫作湖田。《聊斋志异》中的故事发生地点多在山东,而山东之中又多在作者的家乡。这篇故事发生的地点细致到具体的村庄,可见为当日的传闻。
《聊斋志异》中的评论往往采用“异史氏曰”的方式。本篇在故事的结尾直接加以评论,大概是因为短小的缘故。说“‘蟒不为害,乃德义所感。’信然”当然是蒲松龄的想当然。他自己信以为真,也希望通过小说来宣传这种“德义所感”。本篇虽然不是很出色,却为后来写兄弟友谊的长篇《张诚》准备了素材。只是在《张诚》篇中,蟒蛇变成了老虎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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