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邑西磁窑坞有农人妇,勇健如男子,辄为乡中排难解纷,与夫异县而居。夫家高苑,距淄百馀里,偶一来,信宿便去。妇自赴颜山,贩陶器为业。有赢馀,则施丐者。一夕与邻妇语,忽起曰:“腹少微痛,想孽障欲离身也。”遂去。天明往探之,则见其肩荷酿酒巨甕二,方将入门。随至其室,则有婴儿绷卧。骇问之,盖娩后已负重百里矣。故与北庵尼善,订为姊妹。后闻尼有秽行,忿然操杖,将往挞楚,众苦劝乃止。一日,遇尼于途,遽批之。问:“何罪?”亦不答,拳石交施,至不能号,乃释而去。
异史氏曰:世言女中丈夫,犹自知非丈夫也,妇并忘其为巾帼矣。其豪爽自快,与古剑仙无殊,毋亦其夫亦磨镜者流耶?
【翻译】
县城西边磁窑坞有一个农人的妻子,她非常健壮勇敢,像男子一样,常常替乡里排解纠纷,与丈夫分居在两县。夫家在高苑,距淄川县有一百多里,丈夫偶尔来一次,住上两宿便回去。农妇自己到颜山去,以贩卖陶器为生。做生意挣到了钱,就施舍给要饭的。一天晚上,她正和邻妇说话,忽然站起来说:“我肚子有些痛,想来是这孽障要离开我的身子了。”于是就走了。天亮后,邻妇去看她,见她肩上挑着两只酿酒用的大罐子,刚要进门。跟着她进了屋,只见有个婴儿包裹着躺在那里。邻妇吃惊地问她怎么回事,原来她分娩后已经背着重担走了上百里路了。她原先与北庵的尼姑很好,两人认为姐妹。后来听说尼姑行为不检点,便生气地拿着木棒,要去打她,大家苦苦劝阻才没去成。一天,农妇在路上遇到了尼姑,立刻上前打她耳光。尼姑说:“我有什么过错?”她也不回答,用拳头和石块一起打,一直打到尼姑叫不出声来,才放了她,自己走了。
异史氏说:世人说女中丈夫的时候,是自己知道不是丈夫,而这个农妇也忘了自己是巾帼女子了。农妇的豪放、直爽,与古代的剑仙没什么区别,是不是她的丈夫也是《聂隐娘》中的磨镜少年之类的人物呀?
【点评】
这是一个全新的女性形象,不仅在《聊斋志异》里,即使在中国古代的文言小说里也是第一次亮相。标题是农妇,实际是女性小负贩。由于在蒲松龄那个时代的农村里农商的界限不是很严格,故以农妇称之。小说并没有按照女性的常态和思路去描写,而是专写其与众不同处。写她“勇健如男子”,不仅在体魄上观照,尤重在精神方面描绘,比如写农妇“辄为乡中排难解纷”,“贩陶器为业。有赢馀,则施丐者”,“与夫异县而居”。后面两个细节描写,一个是分娩,一个是教训尼姑,文采飞扬,痛快淋漓,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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