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余年
阿語 2015-05-08 187 0 0 0 0

过了几天,那个喜欢阴笑的大学同学又打了个电话来了,说出国的她又回成都了。

于是我才醒过来,原来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世界的人。

原来我所害怕的,只是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。

可是若我能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,又有什么不好呢?

我是忘不了,还是害怕忘了呢?

就像哈利说的,他是想念海伦,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呢?

只是哈利最后也说了:“Imisshelen!”

这不是学会忘记的问题,而是学会不去强迫自己记得的问题。

而且我不敢想像,我们两个这么弱智的人也会有学会的一天。

我想这些的时候,已经收拾好了行李,与所有的兄弟喝完了壮行的酒,买好了去成都的车票,在车站前看着有些发呆的小眉。

她忍不住说:“你真的要去吗?你还不死心吗?”

我笑着拍拍她的脑袋,道:“丫头,今天怎么这么操心。有很多事情,往往是我们自己也控制不了的。”

她也笑了,道:“你今天终于肯叫我丫头了。”接着顿了顿,续道:“只是为什么今天要叫我丫头呢?”眼神中有些迷惑不解。

我不作解释,往车站里走去,一边走一边挥手。

她从后面追了上来,拉着我的包,怯怯地道:“可以不走吗?”

我问为什么。

她有些不豫,嚷道:“你老沉在那里面干吗,能当饭吃吗?你说xf是头猪,你以为你真是头猪啊!你有猪宝宝那么可爱吗?一头猪,浑身是宝,你呢?除了耍耍嘴皮子,还会做什么?吃我的花我的,现在还不知死活的跑到那个鬼地方去。我不准你去。”

对于她的表现,我好感激。

我又笑了笑,把她的发缠在自己的食指上,粗声道:“放心吧,我只是去看看。记住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哟!”

我想了想,又说:“其实我离开些日子也好,免得你总是吃面条,那样营养跟不上,身材可是要变形的。”

她也笑了,轻轻叹了口气道:“哎,算了,你还是去吧。看来我们两个都是一样的不可救药。”

待我走出十几米,忽然听见她在后面喊道:

“你可不是一头猪,你比猪还胖。”

我笑着摇头,结果发现车站的人都在看我。

“……你意为鸿鹄志在天下,只怕一失足成千古笑;你意在吞吐天地,不料却成天诛地灭……”她还在我身后,反复吟诵着。

我记起来了,这是白愁飞临死之前哼的两句废话。

我搔搔头,心想,小眉真是一个完美的一塌糊涂的女子,可惜天生就是不属于我的。

火车马上就要开了,在我踏入车厢的那一刻,我不自觉地张开了嘴,轻轻哼着:“我是一头小憨猪,过的很幸福,不想明天能吃什么,只把昨晚的剩菜牢牢记住,啦,啦,啦,啦,啦……过的不糊涂……”

成都是我曾经生活了两年半的地方。当年我在那里时,我拼命地告诉自己的高中同学,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。后来我离开了那里,我便拼命地说,那是一个终年看不到太阳,让人闷头闷脑的地方。

等我回到了这里,才发现不管我怎么说,这城市还是像从前一样,淡淡的天,乌乌的云,灰灰的楼,安静的人群。

甚至连去学校的公汽都还是那一路。

我一个人背着包到了学校,找到了一个当年和她关系比较好的老师,打听她的联系方法。

那个老师很诧异会看到我,更加诧异地说道她昨天晚上就搭飞机走了。

我算了算时间,那时候我坐的火车刚刚经过达县。

我这才知道有钱可以改变很多东西,至少对于当时的我而言,金钱就意味着时间,时间就意味着机会,机会就意味着可能,只是可能通常的意思是说不可能……

我向那位老师说了声谢谢。然后走出办公室,在校园里瞎逛着。

路过原来住的旧六舍的时候才发现,当年的木板楼早已拆了,现在杵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学生公寓。公寓里面灯火通明,学生们幸福的一塌糊涂。

我想起当年在木板楼的过道里借着灯光写信,不由笑了起来。

我那时候给李艳写四页纸的信,便一定会给她写五页,如此类推。

我搓搓手,想了起来,当时给李艳写的最长的一封信,只有十七页。

我突然很痛恨眼前这漂亮的建筑。

晚上,找到了那个大学同学。

他似乎并不惊讶会在这里看到我,反而幸灾乐祸地说道:“她昨天就走了。”

我说我知道,然后躺下就睡。

他看了我两眼,便出去买酒菜。

在他的狗窝里呆了两天,喝倒了很多老同学,又重温了一遍田晓霞之死,我便不知道该干什么了,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了。

这时候,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,当年因为大学成绩过于糟糕,现在分到了阿坝自治州的一个电厂。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,让他来接我。

他住的地方叫映秀镇,这个小镇我后来和很多女孩子都提过,记得是这样描述的:这个小镇,山不清,水不秀,还有个电厂,空气也不是顶好,不过人少,夜静,月明。

其实我最喜欢的倒是院子旁边的那条声音很大的河。

在那几个月里,我经常沿着那条河随意乱走,在那几条索桥之间穿来穿去,偶尔看到山垭里的野棉花,便停下来,采两把,丢到水里面。

有时候,看着那山顶上的积雪,也曾认真地想着要去爬一爬。

只是我觉得自己好累。

河的这岸,就是映秀小镇。

小镇无特色,只是豆腐多,萝卜多,毛片也多。

当然最多的还是一些从不认识却自然变的亲切的朋友。

小镇虽好,只是太过寂寞。

别说寂寞这词太俗。我在映秀镇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便了解了为何有些人会因孤独而死。

三个半月之后,我不但喝光了朋友所有的全兴,看完了所有的毛片,所有看的下去的武侠小说,到最后甚至连鲁迅杂文全集都当宝贝似地看了两遍。还因为弄饭而整坏了四个电炉,可还是寂寞。

于是我开始想写一本可以流传半年的武侠小说。

可又不会写。

我平均每个月打个电话回家,告诉父母我活的很好。

我也曾给李艳打过电话,但一直没人接。

所以我只好每个月给在武汉的一位女同学写封信,借此通知高中的同学们,xf还没死,只是不知道他们在不在乎。

我也曾给小眉打过电话,但老奶奶说她已经到天津上班去了。

我想这样很好。

直到有一天,我例行给家里打电话后,又顺手拨了李艳家的电话。

她在那头笑呵呵地说:“我要结婚了,祝福我吧!”

我忽然一下想起了小眉,想起了我对她的承诺。

所以我把李艳痛斥了一番,然后问她什么时候让我和老任痛痛快快地喝次酒。接着开始收拾行李。

在电厂工作的好朋友知道我要走了,便陪我到河的两岸去走了走。

那是他第二十几次陪我了。

他递给我一根烟,帮我点燃,然后拍拍我的头。

说了一句很没深度的话:

“其实我们这里的烧豆腐还是很好吃的,有空常来。”

等我坐着旅游船赶回yc的时候,才知道李艳已经在一个风雪飘扬的冬日,坐着拖拉机出嫁了。

于是我狠狠地吃了她们夫妇几顿。


Tag: 小说 武侠小说 穿越 历史架空 猫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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